中投咨询:乡村振兴政策快讯(07期)

   12月16日,文化部3部委发布《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文化部、人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非遗工坊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合作社和带头人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设立非遗工坊。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开展遴选认定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录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开发手工制作、加工制造等居家就业、灵活就业岗位,为当地提供更多家门口就业机会。建立非遗工坊产品目录,将目录产品纳入文化消费范围,嵌入各类消费场所。鼓励在A级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场所,为非遗工坊进景区、进街区等搭建制作体验和销售平台提供支持。支持东部地区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机制,开展非遗工坊建设相关调研、交流和对口援建活动。

   12月14日,《“万企兴万村”行动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方案》发布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印发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民营企业与160个重点帮扶县的对接全覆盖:一是重点民营企业对接,引导全国层面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到重点帮扶县开展对接;二是东西部协作对接,力争实现每个重点帮扶县至少有3个东部省(市)民营企业帮扶;三是省内民营企业对接。为此,将开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参与乡村建设、参与乡村治理等专项。

   12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涉嫌以农民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的“空壳社”进行清理整顿。积极推动应用简易注销登记,推广简化一般注销程序,引导用好歇业制度。积极拓宽选聘渠道,面向乡土能人、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和优秀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人才,培养发展辅导员,对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给予指导服务。

   12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

到2025年,初步形成衔接产地销地、覆盖城市乡村、联通国内国际的冷链物流网络。聚焦“6+1”重点品类(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等主要生鲜食品以及疫苗等医药产品)。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冷链物流企业加强合作,提高“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服务能力,满足源头基点网络储运需求。鼓励电商、快递企业利用既有物流网络,整合产地冷链物流资源,拓展农产品出村进城冷链物流服务渠道。完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配套,着力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一流的农产品品牌。

   12月10日,农业农村部三部委公布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同意将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承担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任务的县(市、区)要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推动要素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汇聚,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预期目标。

   12月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会议要求,明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在畅通国内大循环,重在突破供给约束堵点,重在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要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解决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

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积极参与,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大力推进劳务输出。指导重点帮扶县围绕本地特色劳务群体,制定专门计划,加强技能培训,着力培养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引导农村劳动力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落实以工代赈、灵活就业、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等政策,帮扶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发展就业帮扶车间。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12月5日,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

   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聚焦重点人群,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继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大幅提高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农村普通话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开展“职业技能+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民族地区青壮年劳动力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加强国际中文教育和服务,加强中文在海外华文学校的推广应用,推动提高中文在国际组织、国际会议的使用地位和使用比例。推动将语言文字交流合作纳入政府间人文交流机制、“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合作建设工程。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发布《“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坚持就业优先,支持革命老区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脱贫家庭主要劳动力就近获得稳定的就业机会。深入实施以工代赈和消费帮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扩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范围。支持革命老区开展消费帮扶,鼓励利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等公共平台的资源和优势,推进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支持革命老区强化品牌意识,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革命老区培育、创建、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劳务品牌。支持革命老区探索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继续向革命老区倾斜。充分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机制作用。

   11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发改委《“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科学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增进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省市政府要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本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编制省级公共服务专项规划。

   11月26日,国家发改革权威解读《“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

继国务院2021年10月份批复《“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后,发改委相关部门进行了权威解读。特殊类型地区包括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特殊类型地区涉及范围广,空间分布重叠,既面临共性的困难,也面临个性化问题。“十四五”时期,要以《规划》为引领,构建新时代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1+N”政策体系。一是明确了一批支持政策;二是明确了一批试点示范和重点园区;三是明确了长效工作机制。规划提出,继续依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生态保护补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重大事项。

   11月24日,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知识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主办: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部乡村振兴研究组

编辑:田志;编审:刘剑 联系方式:010-8662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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