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咨询:乡村振兴快讯(16期)

乡村振兴政策快讯(16期)

20230602-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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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1月7日,中国与国际竹藤组织发布“以竹代塑”全球行动计划

10月23日,国务院转发民政部10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

10月19日,我国新增4个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

9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

9月1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

9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8月30日,教育部10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

8月22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

8月18日,中央财办9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8月14日,商务部9部门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8月10日,农业农村部7部门发布《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8月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8月3日,农业农村部、体育总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和美乡村健康跑”活动的通知》

7月28日,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工作推进会

7月28日,农业农村部9部门发布《“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7月25日,体育总局3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7月17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7月13日,商务部16部门发布《2023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

7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

6月25日,体育总局、农业农村部12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

6月1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方案》的通知

6月2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6月2日,民政部4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


 

 

11月7日,中国与国际竹藤组织发布“以竹代塑”全球行动计划 


中国政府与国际竹藤组织联合发布“以竹代塑”全球行动计划(2023-2030),鼓励将竹子纳入国际和地区层面的塑料污染防治或塑料制品替代政策、战略、法规、发展规划等框架中,促进“以竹代塑”产品的使用;强化成熟“以竹代塑”产品的生产转化及新型“以竹代塑”产品的开发研究,推动“以竹代塑”产品的应用多元化;支持竹种选育和基地培育,建立或优化竹材仓储及运输体系,促进竹材高效生产,加强原材料可持续供应;支持制定统一的“以竹代塑”产品国际标准体系,鼓励出台国家标准、认证规则和标识,确保产品质量、提升消费信心等。国家林草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以竹代塑”揭榜挂帅项目实施。

 

10月23日,国务院转发民政部10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


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完善医疗救助(含疾病应急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鼓励开展慈善帮扶。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财产、开展慈善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面向低收入人口开展慈善帮扶活动。

 

10月19日,我国新增4个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全体大会第25届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公布2023年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名单,我国江西篁岭村、浙江下姜村、甘肃扎尕那村和陕西朱家湾村入选。加上2021年入选的浙江余村、安徽西递村和2022年入选的广西大寨村、重庆荆竹村,中国入选乡村总数达到8个,位列世界第一。2021年起,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启动“最佳旅游乡村”评选。2023年共有63个国家递交258份申请,最终32个国家的54个乡村入选。

 

9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


农业农村部参照年度培育的重点品类,经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推选、网上公示等程序,将黑河大豆等69个品牌纳入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提出持续夯实品质根基,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指导做好品牌授权管理,强化品牌核心授权使用主体监管;各地要对精品培育品牌在渠道升级、营销推广、消费促进、海外推广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精品培育品牌提高品牌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2023年精品培育品牌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

 

9月1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 


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推介,确定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大峪沟村等256个村落为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其中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河防口村等79个乡村同时为农家乐特色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推介工作为契机,挖掘乡村独特优势,加强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宣传推介,培育知名品牌,注重开发农业产业新功能、农村生态新价值。

 

9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同意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旗)为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示范县创建单位要聚焦粮食产能提升、乡村产业全链开发、绿色美丽乡村建设、农村设施服务改善、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等重点任务,因地制宜细化实施方案。优化政策环境,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各类要素向示范县创建单位汇聚,构建多元投入格局。

 

8月30日,教育部10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


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主要涵盖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五大领域,聚焦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基础教育提质扩优、建强师资队伍、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发展等方面。全国银龄教师队伍总量达12万人左右。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调动地方、学校、社会力量投入积极性。银龄教师支持高等教育行动、职业教育行动、基础教育行动经费由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财政给予引导支持。银龄教师支持终身教育行动经费由地方统筹各类资金给予支持。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经费由相应民办学校自行筹措。受援省份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商业保险,落实异地就医结算,保障周转宿舍。受援学校应合理保障银龄教师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为银龄教师提供每学期一次的往返交通费、良好的住宿和通勤条件。

 

8月22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

2025年,制修订农业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1000项,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升,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30个。制修订一批乡村建设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国家层面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农业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 

 

8月18日,中央财办9部门发布《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着力完善农村冷链仓储、冷链运输、冷链配送网络,积极构建高效顺畅、贯通城乡、安全有序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坚持集约高效、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科学谋划县域交通物流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着力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城乡一体现代商贸流通设施网络,统筹城乡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物流配送、邮政快递设施建设营运,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培育农村流通龙头企业,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

 

8月14日,商务部9部门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建立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以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下沉以及农产品上行为主线,以数字化、连锁化、标准化为方向,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计划》提出了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完善县域商业网络设施和业态、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推动县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丰富农村消费市场、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等。《计划》重点提出“三个一批”,即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新型便民商店;打造一批县域商业“领跑县”;总结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加强经验复制推广,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8月10日,农业农村部7部门发布《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力争2025年底在全国认定百名乡村工匠大师、设立百个大师传习所,认定千名乡村工匠名师、设立千个名师工作室。主要从县域内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等领域的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产生。原则上每年每个省份可推荐9-10名乡村工匠名师,西部省份可增加1-2人,根据乡村工匠名师评定结果,每年每个省份可从中推荐1名乡村工匠大师,西部省份可增加1人。

 

8月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法定节日,2023年以“庆丰收 促和美”为主题办好丰收节。各地要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农业主线、农村主场,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推出主题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文化韵味浓郁的丰收节庆活动,鼓励城乡居民参加“和美乡村”短视频大赛暨摄影大赛,自主开展“村BA”、唱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节日活动。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全国十佳农民”评选以及全国农民庆丰收展演、全国农民体育健身大赛、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优秀作品展示等活动,展示新时代农民风采。启动“菜篮子”产品暨品牌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鼓励支持在大中城市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促销、集中采购等活动,强化主销区与主产区对接合作,提升城市保供能力。


8月3日,农业农村部、体育总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和美乡村健康跑”活动的通知》

各地按照自主自愿原则,结合实际开展“和美乡村健康跑”活动,精心选择活动地点、设计跑步路线,用跑步路线连接美丽乡村、展现乡村风貌,并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培育爱乡村、爱运动的时代风尚。活动设计要以乡村为背景、以农民为主体,跑步路线选择要确保安全、适合运动要求,长度5公里左右,沿途可以串起美丽乡村示范点,可以穿行田园风光,可以环绕美丽河湖。鼓励各地充分发挥“体育+”在凝聚乡村人气、带动乡村旅游、发展乡村经济方面的独特作用,在“和美乡村健康跑”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水果采收、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趣农味的农民体育活动,并结合开展本地农产品展销推介、乡土文化展示等活动。

 

7月28日,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与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工作推进会 

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召开会议强调,在弄清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需求的基础上开展精准对接,是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取得实效的前提。一方面,立足当下,社会组织要把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最迫切任务,聚焦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开展多样化产业、就业、消费帮扶,助力政府守住“底线”,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另一方面,立足长远,社会组织要全面推进乡村“五大振兴”,特别是要在助力乡村发展高质量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方面多做文章、多下功夫。要推动社会组织与挂职干部、驻村干部联系,形成帮扶合力。要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参与帮扶的社会组织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则上于8月31日前签约。要完善对接平台,实现规划政策、发展需求、项目对接等信息共享,促进社会组织资源供给与帮扶地区发展需求精准有效对接。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工作实效突出、促进农村地区发展、助力群众增收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树典型、案例示范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把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帮扶持续引向深入。

 

7月28日,农业农村部9部门发布《“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广泛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组织在村农民和在外老乡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有利于畅通人才回引渠道,破除要素下乡壁垒,营造回报家乡的良好政策环境。活动内容主要有5项:一是组织农民在乡建设,采取“请进来教”与“走出去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村“两委”、村民代表学习动员村民和在外老乡建设家乡的经验做法;二是倡导大学生到乡建设,鼓励在外就读大学生充分利用寒暑假、小长假、实习期,积极参与家乡建设;三是动员能人回乡建设,引导品行好、有能力、有影响、有声望、热衷家乡建设事业的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等能人,回乡参与建设;四是吸引农民工返乡建设,鼓励返乡农民工充分挖掘和利用家乡比较优势,在家乡创业发展;五是引导企业家入乡建设,发挥企业家重乡情、善经营、乐奉献的优势,引导回乡投资兴业、举办社会事业。

 

7月25日,体育总局3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为促进农村地区女性参与全民健身热情,提升妇女健康水平,计划自2023年至2025年,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1万个以上行政村培训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以村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女性典型为主要培训对象,包括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大农村女性。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以满足这些地区的农村女性全民健身需求为突破口,率先在以上地区开展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各地要鼓励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组织小型多样的农村体育锻炼活动。

 

7月17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

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加大乡村地名命名力度,全面提升乡村地名精细度和规范化程度,有效服务乡村治理精细化、网格化需要。推广建设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高新生乡村地名文化内涵,打造融乡土气、时代感、文化性于一体的现代乡村地名景观。依据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标志,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适应乡村建设、旅游发展等需要,探索创新地名标志形式,擦亮美丽乡村的地名“名片”。

 

7月13日,商务部16部门发布《2023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

发挥家政劳务输出基地作用,加强中心城市家政企业与中西部市县对接,进一步畅通家政服务供需对接渠道。鼓励开展劳务精准对接,帮助愿意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直达社区服务网点就业。充分挖掘县域就业资源,鼓励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成立社区家政企业,组织搬迁群众在县域内提供家政服务,提高务工收入。针对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料等家政服务紧缺工种,开设一批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针对收纳整理、上门烹饪、家装美化等新兴工种,培养一批专业化的家政服务人才。鼓励将具有品牌优势的家政企业、家政培训机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7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

农业“火花技术”是指处于萌芽状态或成长阶段尚未大规模推广,但未来有可能对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农业科技成果,涉及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装备与工程、农产品质量与加工、资源环境等农业农村学科领域。支持列入培育成果库的“火花技术”通过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等服务与金融机构实现数据共享,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火花技术”项目主体对接,吸引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投入,助力项目有效落地。


6月25日,体育总局、农业农村部12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


巩固拓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成果,推进新时代乡村体育“四有”惠民工程建设,即乡村有健身场地、有健身组织、有赛事活动、有健身指导。积极推进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乡村学校体育场地向村民开放。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组织开展以体育+研学为内容的青少年营地活动。支持乡村开通体育短视频账号、体育旅游小程序等平台,推出一批乡村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网红打卡地。以乡村体育教师为核心,科学有序推进乡村中小学体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配齐乡村体育教师,完善体育教师补充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推动乡村体育赛事国际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乡村为比赛地点,举办国际龙狮争霸赛、国际龙舟赛、国际风筝节、国际登山节等品牌体育赛事。

 

6月1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垦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和增强对周边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的决策部署,全面执行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农垦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的任务要求,农业农村部决定在农垦系统和地方组织实施“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带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深入开展社会化服务,力争用3—5年时间面向地方开展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5亿亩次,打造一批示范点,建立一批服务标准,培育一批服务品牌,壮大一批集体经济组织。

 

6月2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4万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紧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需要,积极拓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农技推广、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医疗卫生、乡村建设等服务岗位。招募计划继续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和特大型集中安置区所在县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行计划单列。积极推荐优秀“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鼓励支医人员服务期间参加助理医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为“三支一扶”人员锻炼成长创造条件。要在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将有创业意愿的期满人员纳入创业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创业政策。尽快启动2023年实施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选拔招募,9月初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

 

6月2日,民政部4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各地要对照“十四五”期末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规划目标,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统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有空岗待招聘、因退休离职待招聘、新增待招聘岗位等需求。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务工作者。鼓励在社区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生活性服务,支持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或开展社区服务,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帮扶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工作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加大从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乡镇)干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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